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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案必立、翻倍有诉必理,对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,一律敞开大门,是人民法院的庄严承诺。
然而,只卖司法实践中,一些基层法院不立案、拖延立案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。
例如,套餐厅强套餐套住民事案件起诉条件之一是“被告明确”,套餐厅强套餐套住在原告提供具体明确的、足以与他人相区别的被告信息后,有的地方法院仍要求提供被告身份证号码等信息才能立案。
但在日常生活中,不支特别是网络交易纠纷中,提供被告身份证号码很困难。
类似的“有案不立”、持单“拖延立案”、增设立案门槛等问题,既损害群众诉权,也影响司法形象。
落实立案登记制、点餐保障群众诉权,不能打折扣、做选择、搞变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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